●倾诉人:武峰青 男 28岁
●采访人:记者李岚 实习生吴战朝
●采访时间:2006年7月25日
武峰青属于那种很有男人味的男人,远远走来,就让人感到一种十足的阳刚。武峰青很自信,尤其能让女人得到安全感。他说,自从被初恋女友抛弃后,他就再也没有体验过真爱。
她是一个“精致”的人儿
2001年,我23岁,在上海一所大学读大三。有着大山一样体魄的我是班里公认的“美男”。因为家境贫寒,我不敢对身边的女孩有任何“想法”,看着别的男生花钱请女生吃麦当劳、蹦迪,我只能按着羞涩的口袋躲在教室里看书。父母都是农民,他们节衣缩食也只够帮我勉强交上学费。
为了省一笔路费,那年暑假我没有回家,天天待在自习室看书,因为自习室有空调,是炎热夏天里最好的去处。早上,我6点钟起床,匆忙洗漱后,便冲向自习室占位,因为稍晚一点,自习室就会坐满人。
一天上午,我正在低头看书,一股香气扑鼻而来。我瞟了一眼,看到一个留着披肩发、穿白色短裙的女孩。她指着我身边的座位,微笑着说:“我来晚了,你这儿有人吗?”我摇了摇头,继续埋头看书。
快到中午时,她突然推推我的胳膊说:“哎,你怎么一点好奇心都没有?别人都会问我的名字啊电话之类的,你怎么不问?”我诧异地转身看了她一眼:她五官很匀称,皮肤很好,白而细腻。眉毛弯弯的,眼睛很大。睫毛长长的,有点上翘。一笑起来,鼻子皱着,右边一个小酒窝,还露出一颗虎牙。她整个人像是一幅名贵的画,而那颗虎牙就是画家灵感到来时很写意的那一笔。我为她的美惊呆了,想找个词来形容,绞尽脑汁只找到一个不那么贴切、对她来说却又是最贴切的词:精致!
“你傻了,怎么不说话?”她说。
我赶忙收回思绪,半开玩笑地问她:“哎呀,没看到是这么个大美女啊,失敬失敬!现在问,不晚吧?”
“当然晚了,我现在不乐意说了!要是有缘的话,等我们以后见面再告诉你好了!”说完她起身推开我,笑着跑走了。
有“缘”自会相见
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涌上心头,满脑子都是她的影子和笑容。下午,我特意坐在同样的位子上,但是她没有来。然后是晚自习,第二天上午、第二天下午……我一直盯着手腕上手表的秒针,看它慢吞吞地挪动着,像是罢工的样子,但又怕它走得快了,因为天一黑,她就更难出现。晚上,我难以入睡,好不容易眯一会儿,又梦到她的大眼睛。
第三天上午,我又到自习室看书,由于夜里没休息好,感觉有点头疼。上午10点半左右,我有些昏昏欲睡,就决定收拾书包回宿舍休息。刚走到楼下,一个黑影与我擦肩而过,好像还向我招了招手。抬眼一看,竟然是她!我顿时来了精神:“是你啊!这次你该告诉我电话了吧?”她摇头:“要是我们能再见两次,我就告诉你!”说完扮了个鬼脸,轻盈地跑开了。
当天晚上,我走到教学楼门口,她正好从里面出来。看到我,她也一脸惊讶,很不淑女地说:“好巧啊,我过来上个厕所都能碰到你!”我微笑着盯着她的眼睛,她会意,连连摆手:“不行,我说过了,我们要再见两次才算!现在算一次——算一次半也可以,只要你能给我找来另外半次,我就告诉你我是谁。好了,现在我要回家了!”“我送你吧!”我脱口说道。“行!”没想到她一口应承。我陪她穿过校园,来到学校西大门,送她上了72路公交车。车发动的时候,她用上海话说,她是本地人,家距学校只有半小时的车程。当晚,我又失眠了,不过不再是因为失望和痛苦,而是兴奋。
随后几天,我们都没有见面。但我不再担心,因为我觉得我们是有缘分的,有缘自能相见。果然,第6天下午两点多,太阳正毒,我突然想到图书馆去借本书。在图书馆门口,再次见到了提着一袋香蕉的她。那天,她穿了一身天蓝色紧身衣,戴着一顶太阳帽,宛如出水芙蓉,亭亭玉立。对这次邂逅,我和她都没有太多惊讶。她主动掰下两个香蕉递给我,说:“帅哥,我们这么快就再次见了。找个地方坐坐?”这样的邀请,傻子都不会拒绝。
我们到自习室前面的凉亭里坐下。她自我介绍说,她叫晓梦,在家里,爸爸妈妈都叫她“小宝”,在朋友当中,她也是年龄最小的,所以大家都叫她“宝宝”。“我觉得我们确实很有缘分。这几天,我一共就来了这么几次,几乎每次都能见到你,上趟厕所都要和你见面,我真是受不了。你不许叫我名字,就叫我‘宝宝’吧,我最喜欢这个名字了。还有,从明天开始,我就要来正式上自习了,你要帮我占个位子,不许偷懒哦!”她说着,有意无意地在我胳膊上拍了一下。她的手很滑、很软,微微有点汗湿。
闲聊中,我知道她比我大3个月,家境挺好,半年前大专毕业后一直在家里玩,后来法国一个亲戚来信说,想让她到法国去发展。这些天她正在上法语培训班,然后到距家最近的学校——就是我们学校上自习。她说,如果顺利的话,一年后,她就会出国。
她是我的“宝宝”
以后的日子里,我每天一大早就给她占位子,等她过来。午饭时,她常常黏着我去学校餐厅请她吃饭。知道我没钱,她每次只吃最便宜的青菜。晚上,我送她坐上公交车,然后和她挥手作别。
10月4日晚上,我和她打球到很晚才送她回家。走到一处黑暗的地方,突然跳出来两个歹徒,手里拿着木棍,逼我们把钱包交出来,一个歹徒还对她动手动脚。一种保护她的强烈欲望让我发疯般地冲上去和他们厮打起来。搏斗中,我打掉了一个家伙的一颗门牙,但毕竟寡不敌众,被另一个人一棍打倒在地,接着是更加密集的拳脚……宝宝的叫喊声引来了附近巡逻的民警,两个坏人才落荒而逃。
在医院里,她轻轻地向我的伤口上吹气,关切地问:“疼不疼?你怎么那么傻呢?就不会跑啊?”我拉住她的手,激动地说:“在我心里,你就是一个女神,只要你没事,我死都甘心!”她的大眼睛四处转动,趁人不注意,突然在我额头亲了一下,然后跑到门外去了。我顿觉幸福充满了胸膛,仍然不够,又溢出来,填满了整个世界。
伤好后,我们几乎天天在一起。她会偎在我肩膀上柔声细语。要是她做了错事,她会顽皮地摇着我的头,在我脸颊上亲一下,算是贿赂。吃饭的时候,有好吃的,她会夹起来喂到我口中。我对她百依百顺,因为她是我的“宝宝”。
我的第一个情人节
转眼寒假到了,快过年的时候,我必须要回家了。临行前,她给我买了一大堆好吃的,还送我到火车站。火车快要开动的时候,她突然紧紧地抱住我,说:“我舍不得你走……”就再也说不下去了。我轻轻擦去她脸上的泪水,爱抚地拍着她的头,故作轻松地安慰她:“不要伤心,我马上就回来了。我不在的时候,你要照顾好自己,晚上不要到处乱跑。等我回来的时候,千万不要让我看到一个非洲小难民啊!”列车缓缓地开动了,老远,仍看到她的手臂在空中挥舞。
在家期间,几乎每天晚上我都梦到她在对着我笑,梦到我和她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在煎熬中过完正月初八,我就迫不及待地坐上了返校的列车。一到学校,我就给她打电话。电话那头,她懒懒地说,家里亲戚朋友都在,脱不开身,过段时间再说。虽然像当头一盆冷水浇下来,但我并没多想,因为我相信她。
2月13日,我咬咬牙,订了一个好点的饭店,又订了一束鲜花,兴奋地给她打电话,约她第二天一起过情人节。之前我还想,她见到鲜花会是怎样兴奋。没想到她冷冰冰地说,她已经病了好几天了,不能过来。我听说她病了,急得嗓子都哑了,当时就要求去看她。她不大高兴地说,她爸妈不愿意陌生人来,让我不要担心,就挂了电话。
第二天吃过早饭,我给她打手机打不通,就给她家里打电话,问她的病怎样了。她父亲说她已经出门了。我心里挺不是滋味,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在校园里四处逛,看到一对对情侣亲热地从身边走过。落寞像蛇一样攫住了我的灵魂,令我难以自由呼吸。
走到第三教学楼前时,前面一对情侣引起了我的注意:男的比女的要矮半头,身材臃肿,穿着名牌西服,脖子上戴着一条亮闪闪的金链子,让人觉得很不舒服,但这些都不是引起我注意的原因,我真正关心的是他身旁的女孩。女孩头发很滑、很漂亮,上身穿一件洁白的羽绒服,下面穿一条发白的牛仔裤,酷酷的。她紧紧靠着男人的肩膀,正在用牙签喂这胖男人吃东西,体态举止像极了我的宝宝。当时我脑子里“嗡”的一声,什么主意都没了,一心想着从另一条路跑开。潜意识里,我根本不允许自己证实那就是她。但转身的一刹那,女孩笑着扬起左手,去梳理被风吹乱的头发。那灿烂的笑脸和手腕上墨绿色的“平安”手镯,刺得我眼睛生疼:这个手镯是我托朋友专门从外地买来,亲自戴在宝宝手腕上的,她当时喜欢得不得了,一直没有摘下来过。
球场上,我发疯般地跑了一圈又一圈,脸上流淌的分不清是汗还是泪。最后实在跑不动了,我来到我们经常去的那家餐馆,点了两个宝宝最喜欢吃的菜,叫了一瓶白酒,一顿猛灌……一觉醒来,天上繁星点点,四周空无一人。我躺在和她初次见面的凉亭里,浑身冰冷,头痛欲裂。
我病了,感冒、肠胃炎、高烧不退,喝口水都要吐出来。我拒绝去医院,拒绝吃药,也拒绝和任何人说话。朋友不断给她打电话,希望她能来看看我,可她不是不接电话,就是推说没空。好不容易来了一次,把一袋水果放下,坐了几分钟就走了。
我在床上躺了一周。深夜醒来,四周响起微微的鼾声,我的眼泪悄悄淌了出来。想嚎啕大哭,但又不敢,就用嘴咬住枕头,把头蒙进被子里,滚烫的泪珠浸湿了被褥,也浸透了
离开是我最好的选择
一周后,我的病差不多好了,也想开了,只是特别想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在我的一再坚持下,她终于答应和我见面。
我告诉她情人节那天我见到她了,她很平静地说,她早就知道了。我问她为什么,她的回答让我终生难忘。她说:“你是很有才,人也比他好看多了。但值几分钱?你连手机都买不起。别怪我打击你,再过几年你都不一定能买得起,你怎么养活老婆和孩子?就算能养活,你能让你的老婆孩子吃好的、穿好的吗?你能在上海买得起房子吗?你能买得起车吗?他确实很多方面都不如你,一身毛病,爱喝酒,爱抽烟,爱飙车,当他把臭嘴向我凑过来的时候,我自己都觉得恶心。但是,他爸爸是银行行长,他家里有的是钱!和你在一起,我虽然只去吃最贱的饭菜,但并不代表我不想去大饭店里吃饭,天天陪你吃青菜豆腐,只是不想让你没面子。你以为我真的想吃吗?这个假期我想了很多,觉得人应该现实一点,放手才是最好的选择。”从没想过这么尖酸刻薄的话会从她口里说出来,我惊呆了。看到她要走,我习惯性地伸手拉住她的胳膊,可她怒目圆睁,瞪着我说:“放手!再不放手,我就报警了!”她走远了,我的手还尴尬地在半空悬着……
毕业后,我离开了那座城市。怕触景生情,我再没回去过。最近,听同学说,我离开不久,宝宝就与行长的儿子结婚了。可婚后不到一年,那个男的就出了车祸,高位截瘫,失去了自理能力。男的父亲后来也因贪污问题被撤了职。一向娇惯的宝宝突然间失去了自己最想得到的富贵生活后,天天以泪洗面。每天除了带孩子、侍候老公外,还要出去打工挣钱,昔日的容颜已被岁月的沧桑代替。
而我来到郑州后,凭着自己的勤奋与努力,很快获得了老总的信任,成了公司的总经理,手头也存了一些钱,正在物色买房子。听到她的消息,我又一次喝醉了,哭了一夜,也笑了一夜。第二天,托朋友给她带去5万块钱,毕竟相爱——或者说,是我爱她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