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2002年11月1日起,《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达到法定年龄终生未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据悉,这在全国各地的相关立法中,还是第一次。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地方法规在全国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本文讲述的是湖南一位单身金领丽人私自接受人工授精手术而导致的梦魇般的经历。她的教训再次向社会提出了一个严肃的命题:到底该怎样正确地借助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和怎样保护非婚生育妇女的合法权益?
爱情失意的我决定使自己成为一个完整的女人
1990年夏天,我考上了湖南的一所重点大学的外语系。在大学里,我非常活跃,是个文艺积极分子,再加上我长相漂亮,因此追求我的人相当多。大三那年春天,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物理系的研究生黎浩。黎浩看上去玉树临风、斯文儒雅,我和他只见了一次面就好上了。
黎浩毕业后去了德国的波恩大学留学。临走前,他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一定会回来跟我结婚。然而,当我在思念中苦熬了两年时,他却来信告诉我他不打算回国了,叫我另择高枝。那个时候,我刚进入长沙的一家外企担任翻译不久。初恋的失败使我的自尊大受打击,我暗暗发誓,今后一定要找个比黎浩强的男人!
但一晃几年过去了,我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男友。
随着年龄的增大,我渐渐地心灰意冷起来。但我依然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不肯降格去征婚。1999年8月下旬的一天,我去湘雅医院的口腔科看牙齿。在候诊的过程中,我和坐在旁边的一位跟我差不多大的年轻妇女攀谈起来,她是带她4岁的女儿来检查蛀牙的。她和女儿亲热的样子触动了我心灵深处温柔的母性,我突然想,自己要是有个孩子该多好,这样也就不会在下班时面对空屋的寂寥和内心的失落了。那位年轻妇女看见我一直在逗弄着她的女儿,于是问我的孩子多大了?我的脸唰的一下红了,我说自己还没结婚呢。
我其实是个思想前卫的女人,我想既然爱情一直不肯青睐于我,那我就先要个孩子吧,做单身妈妈也不错!否则,人生一定会留下缺憾的。我总觉得没有做过母亲的女人是个不完整的女人。我查阅了医学资料,知道人工授精也可以使女人怀孕、生育,于是决定采取这种特殊的方式来满足自己做母亲的愿望。
非法授精终遗祸,那个无赖男人要和我同居
1999年10月,我到湘雅医院的不孕与遗传专科门诊进行了咨询,但医生告诉我,人工授精至少要有3证:身份证、结婚证和生育证,否则就是违反计划生育法的,目前中国的法律法规还不允许为单身女性进行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听了医生的话,我如同被当头浇了一瓢凉水,但我并不死心,我又到一家小医院的生殖中心进行了咨询,一个医生悄悄地告诉我,他们可以做人工授精手术,费用大约是6000元,但受孕者需为医院保密,还必须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上的风险,而且他们没有专门的冷冻精子库,须受孕者自己提供精液。
我从那家医院的医生那里得知,大学生的精子活力旺盛、质量高,于是,我就自己打印了上百份小广告,雇人张贴在岳麓山下几所重点大学的一些隐秘角落里。我还特意买了一部新手机专门与捐精者联系,在电话里我自称“唐姐”。我在广告中对捐精者的学历、身高、五官、有无家族遗传病史等条件都作了严格要求。
广告张贴后,大约有20多个大学生跟我联系。经过面试和暗中考察,最后只剩下一个
2000年元旦,在正式人工授精前,我到医院做了输卵管通气、通液和造影检查,并且开始注射排卵药。不久,我用梁斌提供的精子做了授精手术。3个疗程后,也就是当年6月,我就欣喜地发现自己怀孕了!妊娠的过程是痛苦而快乐的,为了不让别人发现我的秘密,在怀孕4个多月的时候,我辞职躲到湘南乡下亲戚家为分娩作准备,我跟他们说孩子的父亲在国外留学,等学成回来后就结婚。
2001年3月,我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但纸终究包不住火,我私自生下婴儿的事还是被当地的计生委干部发现了。他们罚了我2万元钱。但比起做母亲的快乐而言,这点钱对我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在家里休养了一段时间,待分娩后的体形恢复正常后,我带着儿子小贝来到广州。不久,我在一家外企找到了工作,担任东南亚销售部的经理,年薪20多万,成了名符其实的金领。为了更好地照顾小贝,我以月薪1000元的高价请了一位有成人大专学历的女孩来做保姆,而我的业余时间几乎都用来陪孩子。虽然每天都累得精疲力竭,但我心中充满了做母亲的巨大喜悦。当有人问起我小贝的来历时,我总是告诉他们,小贝是我从民政局领养的,大家都夸赞我有爱心。
2001年12月,公司想办一份内部报刊,委托我去人才市场招聘人员。在我们公司的展摊前,一个25岁左右的男人向我递来了应聘资料:田勇,男,25岁,湖南某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汉语言文学专科毕业……贴在应聘资料上的照片有些眼熟,我一抬头,正好和那个叫田勇的男人视线相接触,我们都不由自主地“咦”了一声。他不就是那个给我捐献精液的“梁斌”吗?他也认出了是我,笑着说:“‘唐姐’,是你啊!”原来我们当初用的都是化名。我很恼怒田勇没有向我说实话,他曾声称自己是中文系的研究生,其实读的只是成人高教,看来学生证是假的。但现在发火已经没什么用了,我惟一想做的是尽快打发他走。我压住内心的不快,尽量礼貌地告诉田勇,他的条件不够我们公司的招聘要求。他笑了笑,没有多说就走了,我不由得长舒了一口气。
2002年2月初的一天,下班回来的我刚刚走到租住的楼房下面,就碰见了提着一大兜营养品的田勇。我有些惊惧,警觉地问他想干什么。他依旧是那副不咸不淡的笑容:“我想看看自己的孩子,不行吗?”原来田勇跟踪我已久,不仅打听到了我的住处和公司地址,还了解到了我的不少情况。我警告他,若再纠缠下去,我就报警。他满不在乎地说:“你报警吧,我想警察是不会阻止一个父亲去看望他的儿子的!如果你想否认,我可以申请做亲子鉴定。”
我一下子变得无话可说。为了息事宁人,我央求他见了小贝就走,并请他以后不要再打扰我们母子俩的生活。最初,我还认为他只是出于一种本能的父爱,想看看小贝。但进屋后,我发现他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并没有怎么理会小贝,而是贪婪地打量着布置得温馨的房间,皮笑肉不笑地说:“张姐,你做单身妈妈也挺辛苦的,不如我们一块过吧!反正我也是小贝的父亲。”
我忍无可忍,厉声命令他滚出去,他却索性在沙发上坐下来赖着不走了,还说自己一直没很好地照顾小贝,他准备在这里住一阵子以弥补自己对儿子亏欠的父爱。保姆欲报警,田勇却大喝道:“你敢!我是小贝的父亲,凭什么不能住这里?”保姆用疑惑的眼光看着我,我欲言又止,她只好悻悻地放下电话。
当夜,我和田勇坐在沙发上对峙着。我问他需要多少钱补偿,他说自己什么都不要,只想跟我和小贝在一起生活。他的话气得我浑身发抖。不仅如此,他还向我坦陈利害:他和小贝的父子关系无可争议,由于我没有人工授精生育的证明,没人会相信我和他是“清白”的。他可以对外声称是我引诱大学生导致自己怀孕生下了小贝!他甚至无赖地说,反正自己找工作四处碰壁,生活无着,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而我是一个体面的金领丽人,如果他添油加醋地把此事告诉我的同事和亲朋好友,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曾经“玩弄”大学生和有一个“私生子”,我的声誉就彻底完了!他还说,把他惹毛了的话,他将以打官司的方式和我争夺对小贝的抚养权。
田勇的话击中了我的软肋,我吓得一时泪流无语。趁保姆在里屋熟睡之际,他突然挪过来,把吓得不知所措的我压在沙发上。我拼命反抗,但还是被兽欲冲昏了头脑的他强暴了……
打造“高尚”男友失败,我以金钱为代价永别了那段屈辱的生命历程
事发后,我根本不敢报警。我害怕像田勇所说的那样丢尽脸面。
我原以为田勇的兽欲得逞后,可能会暂时离开这里,那样我就可以迅速搬家或者辞职去另外一个地方,让他再也找不到我。但他似乎猜透了我的心思,根本就没有要走的意思,
我曾经试探着问田勇,为什么不去找个工作?一个大男人每天呆在屋里也不嫌窝囊!他狡猾地笑着说:“我当全职奶爸不好吗?这在国外可是个新兴的时尚职业!”说实话,田勇每天在家里带孩子、做饭倒也尽心尽力,小贝习惯了跟他相处,并且在他的教唆下时刻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叫“爸爸”。我就这样日复一日地生活在这个尴尬的环境里,常常在深夜泪湿枕巾。
我不是没有想过跟田勇过日子,但他的人品、素质、学识和我相差太远,而且年龄比我小5岁。何况,爱情是要讲感觉的,我对他除了厌恶和无奈,没有任何好感。但每天下班回来看见小贝和他亲热地在一起,我就越发没了摆脱他的勇气。经过痛苦的考虑,2002年4月的一天晚上,我终于下决心和田勇好好地谈一次。我告诉他,做我的男朋友可以,但必须按照我的要求去做:提高素质、参加自修本科考试、拿到文凭后自己去找工作……他满口答应了,我的心稍稍宽慰了些。
我重新找了一个保姆来接替田勇的“工作”,他对我的防范心理也减弱了些,但他仍然警告我不得耍花招甩掉他。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已经掌握了我父母家的地址以及一些朋友和同事的联系方式,他威胁说随时可以给我“致命”的一击。
为了成为我名正言顺的男朋友,并且更迅速地融入我的生活圈子,每当我下班回来外出有应酬时,田勇就纠缠着要同去。我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为了不使别人看出田勇出身寒
有一次,朋友聚会时,我的一位平常喜欢舞文弄墨的女同事听说田勇是位记者和文学硕士,于是很兴奋地跟他谈论起文学来,结果田勇不是把作品张冠李戴,就是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让那位女同事大为扫兴。
田勇不仅学识浅薄,道德也极其败坏,他经常以参加各种自修培训班的名义从我这里要钱,少则几百,多则数千。而我到他所提及的培训班去看过几次,却很少发现他的人影,他对此的解释是搞社会实践去了。有时他半夜才回,身上却带着女性脂粉的味道。有好几次,我都听见他拿着我给他买的手机和别的女人打情骂俏。2002年10月的一天下午,我提前下班回来,发现他竟然和保姆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我万念俱灰,但没有跟他大吵,我冲进厨房里拿起一把菜刀割开了自己的手腕动脉,鲜血流了一地……
田勇把我送到了医院抢救,我又活了过来。但从此我的精神变得有些恍惚,我一方面渴望摆脱田勇,一方面又害怕他狗急跳墙时对我的恶意中伤并跟我争夺小贝,这种两难的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我,让我寝食难安、心力交瘁,工作效率也大大降低。2002年12月,我再次割腕自杀,但又被田勇发现送进了医院。这次割腕使我的左手成了轻度残疾,从此再也难以使力提重物。
也许是我的两次轻生使田勇意识到了自身的危机,一旦我死去,他不仅什么都得不到,缺乏经济能力的他还将独自抚养小贝,这个局面肯定是他不愿意看到的。2003年4月,在我梦魇般的岁月过了一年多后,他主动向我提出了分手,条件是付给他50万的青春损失费。几经讨价还价,他才把青春损失费降到了30万。我几乎是倾尽这几年所有的积蓄才打发走了他。他则向我立下书面保证,从此以后再不干涉我的私生活。
6月上旬,我带着小贝在公司一片疑惑的眼光和惋惜声中辞职回到了长沙。一年的身心摧残,使我的精神濒于崩溃,一向活泼开朗的我竟然害怕跟陌生人打交道,总觉得身边危机四伏。半夜里我常常从噩梦中尖叫着醒来,把小贝吓得大哭,我看了几次心理医生才慢慢地回归到正常的心理轨道。
为了散心遣闷,2003年11月,我带着小贝和父母到海南岛旅游。沐浴着椰风海浪,我凌乱的思绪渐渐梳理清晰。一次私自人工授精带给了我做单身妈妈的快乐,但也给我遗祸无穷。所幸的是,我终于告别了那段屈辱的生活。现在,我决定重新为孩子找一个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必须称职的父亲。我相信,那个称职的孩子的“父亲”也一定是能够和我的灵魂共呼吸、真正值得我相守一辈子的爱人。
编后:单身女性未婚生育本无可厚非,但必须遵循严格的计生和医学制度。在坚持计划生育这个基本国策的前提下,可以授予未婚女性通过人工辅助生育技术获得生育权。同时,必须以法定程序来审核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只有这样,才能既保障了未婚单身女性的生育权,又最大可能地减少给国家的计划生育带来的负面影响。